国科管系统发布两项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申报通知科技项目申报,分别为重点新材料研发及应用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深地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详情如下:
1、重点新材料研发及应用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
关于组织申报重点新材料研发及应用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2025年度项目(公开竞争类)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科技项目申报,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国防科工局办公厅(办公室、综合司),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办公厅、中央军委科技委综合局,中国科学院办公厅、中国工程院办公厅、自然科学基金委办公室:
根据重点新材料研发及应用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以下简称新材料重大专项)组织实施管理暂行办法,现组织开展新材料重大专项2025年度项目(公开竞争类)申报工作科技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要求
项目是新材料重大专项组织实施的基本单元,项目承担单位是项目的实施主体,对项目目标完成负全责科技项目申报。
(一)申报单位(含参与申报单位)应为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新型研发机构等单位,或内地与香港、内地与澳门科技合作委员会协商确定的港澳科研单位,注册时间为2024年1月1日前,有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科技项目申报。牵头(或单独)申报单位只能通过一个推荐单位申报,不得多头申报、重复申报。
(二)每个项目设1名项目责任人、1名项目负责人科技项目申报。项目责任人原则上应由项目牵头(或单独)申报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担任,项目负责人应为该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攻关任务的牵头(或单独)申报单位正式人员。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课题负责人。
(三)申报单位根据项目申报指南(详见附件1)和项目申报须知(详见附件2)相关要求,以项目为单元编制项目申报书和预算申报书科技项目申报。申报材料须覆盖相应指南方向的全部考核指标,课题设置须严格符合指南方向要求。
二、推荐工作要求
推荐单位按照2025年度项目申报指南推荐优势单位积极申报科技项目申报。
(一)国务院国资委负责组织中央企业、中央企业的控股企业及实际控制企业牵头(或单独)申报项目,经审核后,择优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推荐科技项目申报。
(二)其他中央部门负责组织本单位下属单位牵头(或单独)申报项目,经审核后,择优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推荐科技项目申报。
(三)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教育、科技等相关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地区有关单位牵头(或单独)申报项目,经审核后,择优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推荐科技项目申报。
(四)港澳科研单位牵头(或单独)申报的项目,分别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创新科技署、澳门科学技术发展基金按要求组织推荐科技项目申报。
三、具体要求
(一)申报单位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 (二)推荐单位要加强对所推荐的项目申报材料审核把关,确保真实准确完整
科技项目申报。 (三)请各推荐单位于2025年5月26日16:00前通过国科管系统逐项确认推荐项目,并将加盖推荐单位公章的推荐函以电子扫描件上传国科管系统
科技项目申报。 技术咨询联系方式:010-58882999,program@istic.ac.cn
科技项目申报。 附件:
1.重点新材料研发及应用国家科技重大专项2025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公开竞争类)
2.项目申报须知
3.形式审查条件要求
新材料重大专项专项办
2025年3月31日
2、深地国家科技重大专项
自然资源部关于发布深地国家科技重大专项2025年度公开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科技厅(委、局)
科技项目申报,国务院各有关部门科技主管司局,各有关单位: 依据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有关管理规定,根据深地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实施方案的部署,现将2025年度公开项目申报指南予以公布
科技项目申报。共支持65个指南任务,其中“赛马制”指南任务1项。请按照指南要求组织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申报流程
(一)申报单位根据指南支持方向的研究内容,以项目为单元整体申报,申报项目须覆盖相应指南方向的全部考核指标
科技项目申报。 (二)项目的组织实施应整合集成全国相关领域的优势创新团队,聚焦指南任务,开展集成攻关
科技项目申报。 (三)本次项目申报采用一轮申报方式
科技项目申报,具体工作流程如下: 1. 项目申报
科技项目申报。申报单位根据指南相关申报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天。 申报材料应包括相关协议和承诺
科技项目申报。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应与所有参与单位签署联合申报协议,并明确协议签署时间;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参与单位、项目负责人及课题负责人须签署诚信承诺书。为落实《科学数据管理办法》有关精神,推进科学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和开放共享,项目牵头单位和负责人在申报项目时应签订科学数据汇交和共享承诺书。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及所有参与单位要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要求,加强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杜绝夸大不实,甚至弄虚作假。 申报材料须经相关单位推荐
科技项目申报。各推荐单位加强对所推荐的项目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按时将推荐项目通过国科管系统统一报送。 2. 本重大专项项目管理责任主体受理项目申报材料
科技项目申报。项目管理责任主体对受理的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通过的申报团队3家及以内的指南任务,直接进入答辩评审;形式审查通过申报团队4家及以上的指南任务,项目管理责任主体根据形式审查通过总体数量情况,决定是否开展预评审。 3. 项目管理责任主体组织进入答辩评审环节的申报团队进行答辩评审,并根据专家评议情况择优立项
科技项目申报。 对进入答辩评审数量2家及以上的申报项目,采用专家综合评议方式优选承担单位;对于仅1家申报的项目,采用专家审核论证方式,论证通过后予以立项
科技项目申报。“赛马制”项目可支持最多2个研发水平相当、技术路线不同的申报团队平行立项支持。 4.对于没有申报团队通过答辩评审的指南任务,评审专家组在合议环节形成专家组论证意见,反馈项目申报单位修改完善
科技项目申报。仅1家参加的答辩的指南任务,择期开展第二轮答辩评审;2家及以上申报单位参加答辩的指南任务,专项主责部门研究后,确定是否择期开展第二轮答辩评审。 5.支持“赛马制”平行立项的指南任务,如仅1个申报项目通过立项,按照一般公开竞争项目由遴选出的申报团队独立开展研发攻关
科技项目申报。如没有申报团队通过答辩评审,择期开展第二轮答辩评审。 二、组织申报的推荐单位
(一)国务院相关部门的科技主管司局
科技项目申报。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科技主管部门
科技项目申报。 (三)中国地质调查局所属单位可由本局科研主管部门推荐
科技项目申报。 (四)港澳科研单位牵头申报的项目,分别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创新科技署、澳门科学技术发展基金按要求组织推荐
科技项目申报。 各推荐单位应在本单位职能和业务范围内推荐,并对所推荐项目的真实性等负责
科技项目申报。 三、申报资格要求
详见《深地国家科技重大专项2025年度公开项目申报指南形式审查条件要求》
科技项目申报。 四、具体申报方式
(一)网上填报
科技项目申报。请各申报单位按要求通过国科管系统进行网上填报。项目管理责任主体将以网上填报的申报材料作为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填报申报书的受理时间为:2025年4月28日8:00至5月20日16:00
科技项目申报。 (二)组织推荐
科技项目申报。请各推荐单位于2025年5月23日16:00前通过国科管系统逐项确认推荐项目,并将加盖推荐单位公章的推荐函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三)联系方式
科技项目申报。 1.技术咨询电话及邮箱:
010-58882999(中继线)
科技项目申报,program@istic.ac.cn 2.业务咨询方式:
项目管理责任主体 010-68085628
咨询服务时间 工作日9:30-16:00
附件:
1. 深地国家科技重大专项2025年度公开项目申报指南
2. 深地国家科技重大专项2025年度公开项目形式审查条件要求
自然资源部
202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