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创业服务
提升创业质量
充分发挥创业带动就业倍增效应
促进创业带动高质量充分就业
庆阳市城乡就业服务局
适度放宽创业带动就业项目
补助申报条件
扩大扶持群体
在庆阳市内注册运营的初创企业、合作社、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以下简称“市场主体”),招用离校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残疾人、退役军人、脱贫劳动力、登记失业人员等群体,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且申请补贴时仍在本单位就业,市场主体可申请一次性补助科技项目申报。
除法人和股东外,招用3名员工,可申请3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在此基础上,每多招用1名员工,按照每人5000元的标准增加补助;每户市场主体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科技项目申报。对符合以上条件,且法定代表人为离校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残疾人、退役军人、脱贫劳动力的市场主体,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15万元。
同一法定代表人名下有多家市场主体的,同一年度只可由1家市场主体申请创业带动就业项目补助科技项目申报。对当年已获得省级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就业见习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和吸纳劳动力就业奖补等补助资金的市场主体,不再重复补助。
创业带动就业项目补助申请时限
延长为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之日起
5年内提出
服务机构及联系方式
西峰区就业服务局
电话:0934-6466071
庆城县城乡就业服务局
电话:0934-3261133
宁县就业劳务工作局
电话:0934-6623105
镇原县城乡就业服务局
电话:0934-7126295
正宁县城乡就业服务局
电话:0934-6123080
环县城乡就业服务局
电话:0934-5924539
华池县城乡就业服务局
电话:0934-5125691
合水县城乡就业服务局
电话:0934-552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