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阿拉善左旗林业局)
阿左旗科学技术和林业草原局关于发布2025年阿拉善盟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企、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和盟委行署工作要求,持续深入实施人才科技“突围”工程,根据《阿拉善盟“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阿拉善盟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现发布2025年阿拉善盟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具体事项通知如下科技项目申报。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基本要求
1.申报单位应为阿拉善盟内注册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企事业单位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登记注册一年以上(2024年4月6日前注册),具备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科技项目申报。因事业单位改革新成立或更名的事业单位不受登记注册时间限制。
2.两个及以上单位联合申报的,各单位须实质性开展技术研发或成果转化等科研合作,虚列挂名行为将纳入科研诚信记录科技项目申报。
3.鼓励创新主体与发达地区高水平高校、科研院所、科技型企业联合申报科技项目申报。
4.政府机关(含参公事业单位)不得牵头或参与项目申报科技项目申报。
(二)项目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根据指南支持方向,以项目形式组织申报科技项目申报。项目可下设课题,课题数不超过3个,项目参与单位总数原则上不超过5家。
2.联合申报时须附合作协议,合作协议应明确各单位任务分工、经费分配、知识产权归属等,项目负责人、课题负责人须在相关协议上签字确认,须加盖各合作方单位公章科技项目申报。
3.项目实施单位负责人要高度重视项目实施工作,须具备一定规模的科研团队科技项目申报。项目申报单位推荐1名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如下设课题,每个课题须设1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至少担任其中1个课题的负责人。
4.项目主要考核指标应为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新设备,以及关键部件、实验装置/系统、应用解决方案、新诊疗方案、临床指南/规范、软件等标志性成果的研究开发和示范应用科技项目申报。
5.同一项目只能通过单个推荐部门申报,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科技项目申报。
6.企业牵头申报的,申报时须提供近2年(2023年、2024年)报送税务局的企业年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业务活动表、现金流量表),企业成立不足2年的,须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科技项目申报。有自筹资金的企业须签署资金匹配承诺书(附件4)。
7.申报单位应严格按照项目实际需要,实事求是、科学合理编制经费预算科技项目申报。申报自筹资金的项目无需填写“经费预算表”。
8.项目申报单位须积极参加技术经纪人培训班,单个项目至少培养2名技术经纪人,并列入“成果指标>人才培养”,作为项目验收时的重要指标科技项目申报。
9.科技支撑产业发展项目申报单位需设立科研助理岗位,积极吸纳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科技项目申报。鼓励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创新引导项目和优秀青年创新引导项目设立科研助理岗位,对拟提供科研助理岗位的项目申报单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予以立项。科研项目经费中“劳务费”科目资金可按照相关规定用于科研助理的劳务性报酬和社会保险补助等支出。
10.申报项目时,务必按要求提交相关附件科技项目申报。缺少附件项目不予受理。
(三)项目负责人要求
1.项目负责人年龄不超过60周岁(1965年4月6日以后出生)(“优秀青年创新引导项目”负责人年龄要求详见指南)科技项目申报。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博士生导师可适当放宽年龄(一般不超过62周岁),但须保证项目执行期内在职。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该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如聘用非本单位在职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的,须提供聘用的有效证明材料作为申报材料一并提交。
2.同一人作为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承担2项及以上尚未结题验收的盟级科技计划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科技项目申报。
3.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含参公事业单位)不能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有严重失信记录的个人不得申报科技项目申报。
(四)科研诚信和科技伦理要求
1.所有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应遵守科研诚信管理要求,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科技项目申报。项目负责人应承诺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申报单位应当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负责,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
2.所有申报单位和项目人员应遵守科技伦理准则科技项目申报。拟开展的科技活动应进行科技伦理风险评估,涉及科技部《科技伦理审查办法(试行)》(国科发监〔2023〕167号)第二条所列范围科技活动的,应按要求进行科技伦理审查并提供相应的科技伦理审查批准材料。
二、申报流程
申报项目采取全程网上受理,未经“阿拉善盟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 申报的项目不予受理科技项目申报。
(一)网上申报
1.申报单位注册
申报单位登录“信息系统”(/) 后 , 在“文件下载”区下载申报流程及操作说明书,按要求填写注册信息并提交,经审核通过后生成申报单位账号科技项目申报。
2.在线提交申报材料
项目申报单位登录后,在线填写申报书,上传相关附件及签章材料(大小不超过10M,彩色扫描为PDF格式),提交至归口管理部门审核科技项目申报。
项目申报单位法人、项目负责人应对所申报项目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科技项目申报。
项目申报系统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开通,请项目申报单位务必于2025年5月7日24:00前将申报材料上传至系统,届时系统将自动关闭科技项目申报。
(二)归口管理部门审核推荐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旗区科技管理部门负责对辖区内申报单位账号注册进行审核,并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申报主体资质和指南相符性等进行初审,根据项目初审结果提出推荐意见,将申报材料提交至盟科技局科技项目申报。各旗区科技管理部门于2025年5月9日18:00时前将推荐文件扫描件和系统生成的推荐项目清单(盖章)上传至“信息系统”,逾期推荐的不予受理。
盟直有关部门负责对所属事业单位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根据项目初审结果提出推荐意见,将申报材料提交至盟科技局,并于2025年5月9日18:00时前将推荐文件扫描件和推荐项目清单(盖章)通过文传系统发送至盟科技局,逾期推荐的不予受理科技项目申报。
三、联系方式
(一)组织推荐、资金预算、科研诚信咨询
盟科技局科技规划资源配置与成果转化科
(二)业务咨询
盟科技局高新技术与农业社会科技科
(三)系统申报咨询
联系人:辛克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