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浙江师范大学“修志与养志”(浙江省方志文化研究与传承协同创新中心专项课题)第二期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2023年10月,浙江省方志文化研究与传承协同创新中心成立科技项目申报。中心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文化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浙江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的总体精神和“高起点、高水准、有特色”“浙江急需、全国领先”的协同创新中心建设要求,按照“一方面,要守护好、传承好、挖掘好方志文化的传统,做优秀传统方志文化的挖掘者、研究者、阐释者,为方志理论研究、人才培养和学科建设贡献力量;另一方面,要面向现实,做新时代的记录者和守护者,充分利用现代科学技术让方志走进寻常百姓家,承担起新文化建设的使命”的要求,聚焦方志编纂、研究、传承及推广,着力打造高水平、标志性、系列化方志学术成果,加快构建方志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为建成全国领先的“方志文化中心”、全国一流的“方志文化高地”、全国卓越的“方志文化旗舰”而努力,为弘扬深厚的方志文化、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做出应有的贡献。
为加强中心建设,特设浙江省方志文化研究与传承协同创新中心专项课题科技项目申报。根据《浙江师范大学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项目管理办法》,现将“修志与养志”(省方志文化研究与传承协同创新中心专项课题)第二期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对象为我校全日制学生科技项目申报。
2.校级课题申报者同期至多担任一个项目的负责人与一个项目的成员,课题成员包括负责人在内不超过5人,每个项目限报1位指导老师科技项目申报。
3.申报类别分为学术论文、调研报告等科技项目申报。
4.校级课题立项后,不得变更指导老师、项目负责人、组员及研究内容科技项目申报。
5.所申报项目若不符合申报条件,将直接取消立项资格科技项目申报。
二、课题设置
申报对象可在以下五个专项课题范围内直接选题,或结合本校实际、自身研究领域、专长自定题目申报,申报的项目应同方志文化研究与传承协同创新工作有较强的相关性,具有一定的学术或实践前沿性和现实意义,研究思路清晰,方法可行,须明确研究要点和成果等,课题结项时提交相关研究成果科技项目申报。
1.方志文献整理(方志点校、方志里的书法资料、碑刻文献、文学资料等收集整理)
2.方志与语言文字、社会经济、思想文化
3.方志与乡村振兴
4.乡村史编纂
5.方志数字化
方志专项校级课题立项后,前期资助1000元,结题优秀每项追加资助1000元科技项目申报。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准备(3月15日—3月28日)
各学院组织开展申报宣讲、培训等工作,学生自行下载申报书(附件1-2)并认真填写,完成申报准备工作科技项目申报。
申报者按要求填写相关附件,并于3月17日—3月28日将申报材料(附件1-2,Word文稿、签字版PDF扫描件、Excel各一份)打包发送至邮箱fzxtcxzx@zjnu.cn,文件命名格式为“学院+负责人姓名+项目名称”科技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3月28日24时(以邮箱接收时间为准)。
(二)评审推荐(3月29日—4月11日)
浙江省方志文化研究与传承协同创新中心组织评审,择优录取,确定拟推荐立项名单科技项目申报。
(三)复核立项(4月中下旬)
校团委对浙江省方志文化研究与传承协同创新中心推荐的拟立项项目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在公示无问题后确定为立项项目科技项目申报。
四、其科技项目申报他事项
1.请各学院积极发动本学院师生参与,切实做好宣传、培训、组织等工作科技项目申报。
2.所有立项课题须在研究周期内完成,结题成果须在课题研究周期内获得科技项目申报。结题验收不合格即自动终止,未按期结题项目不予发放结题资信证书。
3.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校团委、浙江省方志文化研究与传承协同创新中心科技项目申报。
五、联系方式
浙江省方志文化研究与传承协同创新中心
联系人:李晓
邮箱:fzxtcxzx@zjn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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